【行业关注】国家认监委清理规范涉“碳”认证工作!398家机构牵涉其中!

中创兴碳
2024-07-05
来源: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涉碳类备案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引导和规范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国认监〔2024〕3号),我委组织对各机构在国家认监委备案(2024年5月30日之前)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进行了核查,现要求各机构根据核查结果(见附件)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备案规则,并对已发出的相关证书作出注销或撤销处理。


  二、对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irj/portal)发布的最新认证项目分类代码,注销原备案规则后重新进行备案。


  三、对2024年5月30日之后备案的直接涉碳类规则,认证机构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


  四、上述清理规范工作应当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委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认证机构及其证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对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的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及相关认证证书及时进行清理,保障直接涉碳类认证健康有序发展。


  认证监管司工业品处:徐天峰 010-82260866


  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王鹏 010-82261364


  附件: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信息核查情况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7月2日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国家认监委


免责声明:本平台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