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又有新一批碳标准及政策正式实施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
由生态环境部指导制定的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GB/T 24067-2024)于近日正式发布,并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是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部署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的空白,将为各方研究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与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相协调;(2)强化绿色建筑的碳减排性能要求;(3)优化实施效果,与现行相关标准进行协调。
《主要树种立木生物量模型与碳计量参数》国家标准(GB/T 43648-2024)
3月15日,由国家林草局规划院牵头编制,华东院、中南院、西北院和西南院共同参与起草的《主要树种立木生物量模型与碳计量参数》国家标准(GB/T 43648-2024),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我国21个主要树种(组)的地上和地下生物量模型、生物量转换因子和根茎比模型、木材密度和含碳系数、模型应用等内容,附录中还提出其他14个树种(组)的一元立木生物量模型参数和含碳系数,共同构成全国完整的立木生物量和碳储量计量标准体系。
《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低碳出行》标准
6月28日北京市会同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制定并发布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低碳出行》(DB11/T 3043-2024),标准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区域性低碳出行碳普惠领域减排量核算技术标准,规范了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温室气体种类、项目边界和计入期、核算方法、数据监测与管理等,有利于为京津冀相关方开展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公众参与绿色低碳出行活动意识,促进京津冀三地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推动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环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迈入新的阶段。
《办法》在总则中规定,建立环评的协同治理体系,研究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推动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