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JS/T 303—2026)正式落地实施,从此全国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碳排放核算,终于有了统一的“度量衡”,再也不用为“怎么算、算不清”犯愁了。
就在3月2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正式发布了这份期待已久的核算指南,明确从4月1日起全面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往后再也不能对自己的碳排放“一笔糊涂账”,每一笔排放都要算明白、记清楚。
碳排放怎么算?直接+间接,两大类
先说说直接排放,说白了就是单位自己“烧”出来的碳。比如冬天取暖烧的煤、食堂做饭用的天然气,还有单位公务用车烧的汽油、柴油,这些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碳排放,都要一一算进去,一点都不能漏。
再看间接排放,这部分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简单说就是“用别人的能源,算自己的排放”。比如办公室里的电灯、电脑用电,冬天集中供暖用的热力,这些能源虽然不是在单位内部产生的,但因为是单位实际使用了,产生的碳排放也得算在自己单位的账上。
这里有个小惊喜要跟大家说:如果单位装了分布式光伏,自己发的电自己用,这部分电对应的碳排放就不用核算;要是能通过绿电直连的方式用电,排放因子直接按0计算——相当于用绿电就不用算这部分碳排放,明摆着是鼓励大家多用电能、少排碳,福利拉满!
省级差异,这次不搞"一刀切"
这份指南还有一个特别贴心的亮点,就是告别了“一刀切”,引入了省级电网差异化排放因子。
大家都知道,同样一度电,在水电资源丰富的云南,和以火电为主的山西,产生的碳排放肯定不一样。以前很多核算标准,不管哪个省份,都用全国统一的排放因子来算,难免不够科学、不够公平。而新指南明确要求,要参照各个省份电网的实际排放因子来核算,这样算出来的碳排放量,既精准又合理,也更能体现不同地区的能源差异。
从"不算"到"必须算",不只是填张表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多算一笔碳账、多填一张表吗?其实不然,这对所有公共机构来说,都是一次全新的考验。
指南里说得很清楚,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和档案留存体系,每一笔能源数据都要规范填报,还要保证可查可追溯。这也就意味着,碳核算再也不是“偶尔应付一下”的被动任务,而是要常态化开展、规范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更重要的是,如果数据质量不过关,机构还会面临问责。对很多公共机构的负责人来说,接下来的一年,如何搭建符合标准的碳排放管理体系,把每一笔碳账算准算清,已经成了一道必须答好的“必答题”。
已经在布局新能源的机构,有个利好
对那些已经提前布局新能源的公共机构来说,这份指南其实是个“隐藏福利”。
前面提到的绿电直连排放因子为0,就是最直接的利好——不管是自己装光伏自发自用,还是主动购买绿电,都能在碳排放核算中直接减少排放量。这无疑会进一步激励更多公共机构,加大对分布式光伏、绿电采购等绿色能源项目的投入,既响应了减排号召,也能轻松完成核算任务。
其实大家都清楚,碳达峰、碳中和从来都不只是企业的责任,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引领者,带头算清碳账、压实减排责任,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示范。
现在,核算标准已经正式实施,执行的号角已经吹响。屏幕前的你,所在的单位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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